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协助市规划建设局纠正处理房地产中介、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承办市区各类房产权属的转让、抵押、租赁等的审查、登记、立契、鉴证以及房产价格审核工作。
3、受市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全市的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中介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管理。
4、承办全市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鉴证工作。
5、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对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等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其他权利状况,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全市房产调查、房屋权属证书的验证和换发工作。
6、负责全市房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开发利用工作,对全市房产权属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7、承办市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房地产转让过户审核,新建商品房注册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地产信息收集发布,房地产展示展览,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