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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一、房屋转让手续费分住房转让手续费与非住房转让手续费两种
   (一)房屋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由转让双方承担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
   (二)非住房转让手续。按非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二、房屋租赁手续费分住房租赁手续费与非住房租赁手续费:住房租赁手续费为每套100元。非住房租赁手续费为每件在1000m2以下(含1000m2)200元,1000m2以上的每件300元。该项收费由出租人承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住宅房 80元,初次确权登记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减半,农民建房只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有关登记人
    2、非住宅房(除单位自建自用非住宅房、工业厂房外) 以—独立产权人申请房屋为—宗,房屋超过5幢的每5幢为—宗
   (1)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200元 有关登记人
   (2)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 400元 "
   (3)建筑面积>500≤1000平方米 600元 "
   (4)建筑面积>1000≤2000平方米 1000元 "
   (5)建筑面积>2000≤5000平方米 1500元 "
   (6)建筑面积>5000≤10000平方米 2000元 "
   (7)建筑面积>10000≤20000平方米 4000元 有关登记人
   (8)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10000元 "
    3、单位自建自用非住宅房、工业房 按非住宅房所有权登记费的50%收取
    4、房屋他项权利(抵押权、典权等)登记费 住宅房80元,非住宅房按不超过非住宅房所有权登记费的60%收取 "
    5、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的登记费 已有产权证的10元无证书的每平米0.3元,最高不超过400元,破产兼并及特困企业减半 "
    6、增发或补办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10元 增补领证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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